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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服务宗旨创新烈士陵园的建设和管理模式

2009-07-17 03:47作者/编辑:四川殡葬网来源:美姑县民政局阅读次数:1863

 

烈士陵园是“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重要场所,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是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尤其是今年的清明节,是国家首次规定的法定假日,参与祭祀的群众会更多,人流量会更大,为加强陵园的管理,对于推动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烈士陵园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要更新观念,不断创新,大力宣扬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宣传烈士陵园,争取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关注,使美姑烈士陵园发挥更大的褒扬教育作用。
美姑县烈士陵园建设,从1954年至1957年开始筹建,在民改期间牺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0578部队、0528部队、3836部队、3842部队,公安内卫61团、62团、63团、3049支队,公安内卫4营、内卫5营、内卫12营等主要作战部队牺牲人员215名。凉山州民警支前大队及本县民警牺牲人员19名。056部队、兵役局、武装部、凉山分区独立营、0069部队、3605部队等少参战人员牺牲13名,民改工作团干部、本县籍干部、工作人员等牺牲48名。基干队员、民兵、民工、积极分子等牺牲37名,无单位的牺牲人员6名(均属汉族)、无名无单位的牺牲人员2名。均散葬在洪溪、牛牛坝、甲谷区、候播乃拖区烈士陵园。
1958年,民主改革复查补课后,洪溪烈士陵园于冬季建成。1965年以后,7842部队、8775部队、8815部队、0048部队、凉山州武警支队,本县干部等因战、因公牺牲17名。分散在洪溪区、牛牛坝区、甲谷区、候播乃拖区等烈士陵园。
1971年,美姑县烈士陵园开始筹建,位于县城东北合木公路旁山坡上,距县城约1公里处,1972年陵园修复竣工,并将原牛牛坝区、甲谷区、洪溪区、候播乃拖区、集中和散葬烈士坟墓搬迁合并成现美姑县烈士陵园、受到人民景仰。烈士墓均用土葬建筑立石碑墓,墓群呈椭圆形,用不规则大小石砌成,排列规则整齐,俯视呈蝶形。墓碑用青石雕刻而成,陵园大门为木制门,呈拱形。建园总投资51100元,占地12158平方米,建筑面积11323平方米,墓区面积10708平方米,绿化面积1255平方米。1987,县民政局投资3000元,将烈士陵园木制大门换成铁制门。大门横联写着“烈士陵园”四个大字,左联竖写“革命先烈”,右联竖写着“永垂不朽”。
1996年6月17日,动工重建。同年11月10日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总投资约38万元。重建的目的是将原墓土葬建筑砖石砌墓换成青砖水泥浆砌墓,原青石碑换成花岗石碑,刻记烈士英名,排列整齐,统一规格,墓高0.30米,宽0.80米,长1.20米,花岗石碑文高0.90米,宽0.50米。墓区内均打面水泥地面,墓园环植松柏,景象庄严肃穆。357名(其中:汉族315名,彝族42名)革命先烈的遗骸安葬于陵园。陵园中间修建纪念塔。设有专职管理人员2人,每逢春节、清明节前后来自山东、重庆、成都、西昌、雷波以及县城机关干部、厂矿企业、驻军单位、学校师生、民族人士和各界群众前来凭吊,瞻仰人数络绎不绝,成为县内进行民族团结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场所。1989年12月23日,美姑县人民政府以美府函<1989>30号文件批复,将美姑县烈士陵园确定为县级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维护了公墓管理与服务程序,为今后更加发挥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