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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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殡仪馆(含火葬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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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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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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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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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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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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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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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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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22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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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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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殡仪馆(含火葬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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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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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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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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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1、符合省民政厅的殡仪馆布局规划,以及本市殡仪馆布局规划;
2、选址符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以及保护环境和方便群众的原则;
3、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需提供材料:
(一)建设殡仪馆的请示。(请示中应写明拟建殡仪馆名称、性质、举办单位、主管单位、位置和规划面积等)
(二)可行性报告,即设立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情况。
(三)殡仪馆规划示意图。
(四)国土、规划等部门的预批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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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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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方案,由县级民政部门向绵阳市民政局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的方案;
审核,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向绵阳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
审批,绵阳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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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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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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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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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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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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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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