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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设立殡仪馆(含火葬场)审核

2009-03-25 03:15作者/编辑:四川殡葬网来源:四川殡葬网阅读次数:2844

 

办 事 事 项
设立殡仪馆(含火葬场)审核
办 事 机 构
绵阳市民政局
办 公 时 间
法定工作日
办 事 地 点
绵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联 系 方 式
0816-2215400
服务内容概括
设立殡仪馆(含火葬场)审核
政策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
申 报
材 料
前置条件:
1、符合省民政厅的殡仪馆布局规划,以及本市殡仪馆布局规划;
2、选址符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以及保护环境和方便群众的原则;
3、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需提供材料:
(一)建设殡仪馆的请示。(请示中应写明拟建殡仪馆名称、性质、举办单位、主管单位、位置和规划面积等)
(二)可行性报告,即设立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情况。
(三)殡仪馆规划示意图。
(四)国土、规划等部门的预批材料等。
办事流程
提出方案,由县级民政部门向绵阳市民政局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的方案;
审核,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向绵阳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
审批,绵阳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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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30日之内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