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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殡葬服务收费出新规 5月30日起执行

2018-04-25 10:43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潍坊晚报阅读次数:345

5月30日起执行,延伸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4月23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我市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市属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管理有了新规定,新规自5月30日起执行。新规定为不同需求的丧户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并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丧户接受基本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以及高档服务。延伸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该通知中规定的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中,遗体接运费的收费标准是:使用普通型灵车接运遗体,20公里以内的,100元/具,超过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馆内遗体搬运费的收费标准是,正常遗体(未腐烂,肢体完整)馆内搬运,50元/具;消毒费中,车辆、遗体消费,50元/车/具/次。遗体存放费中,使用普通冷藏柜(一组三柜)冷存遗体80元/具/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费,超过12小时按全天收费。因尸体腐败、异味、传染病等原因,冷存前需经过消毒等必要技术性处理,并加密封袋保存的,每日加收90元。遗体火化费当中,使用环保型火化炉的650元/具,7岁以下儿童减半。骨灰寄存费中规定,木质架开放式寄存的,30元/盒/年,木质架全封闭寄存的,40元/盒/年,普通金属全封闭架寄存的,60元/盒/年。

据了解,以上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适用于不符合潍坊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潍民字【2016】72号)规定免费条件的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上述基本服务收费除超出一般情况,如果因尸体腐败、异味、传染病等原因,冷存前需经过消毒等必要技术性处理,并加密封袋保存,需每日加收90元等情况外,其他免费。

通知中还规定,供丧属自愿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属于延伸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根据通知,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可以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具体的收费标准为:售价3000元以下的普通墓穴维护管理费200元/年/座;售价3000元以上的高档墓穴维护管理费280元/年/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