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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出台城区惠民和绿色殡葬奖补激励实施办法,可免部分殡葬费

2018-12-11 10:31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浔阳晚报阅读次数:290

日前,九江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城区惠民殡葬和绿色殡葬奖补激励实施办法》,这既是全面推动九江市殡葬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继九江市2013年制定出台市城区惠民殡葬政策之后推出的又一项惠民、利民举措。《实施办法》在2013年市城区惠民殡葬政策的基础上,通过扩展免费项目、提高免费标准、增加奖补内容,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倡导绿色生态殡葬理念,切实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参与者、受益者和支持者。

《实施办法》规定,对具有九江市城区(包括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下同)户籍的城乡居民(享受丧葬补助政策的人员除外)亡故后,在市殡仪馆火化的遗体和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实行遗体接运费、遗体冷藏停放费、火化费、骨灰盒(坛)费、骨灰盒寄存费(3年)等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免费标准最高按每具遗体2256元执行,直接在居民办丧费用中减免;对具有九江市城区户籍的城乡居民亡故后,对采取骨灰水葬、撒散等不保留骨灰安葬方式的,一次性给予每例3000元奖补;对采取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等不单独留标识、不占地或少占地生态安葬方式的,一次性给予每例1000元奖补。《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在年底前参照制定出台当地惠民殡葬和绿色殡葬奖补激励实施办法,推动全市惠民殡葬、绿色殡葬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