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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殡葬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9-02-20 04:34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阅读次数:300

云南省民政厅始终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部署,坚持高位推动、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全省殡葬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不断强化政策制度保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安排部署组织领导、保障机制、目标任务、检查考核等工作。与省发改委联发《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与省文明办联发《关于大力弘扬文明殡葬新风尚的通知》,将文明殡葬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各地相继出台《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问责规定》等系列配套政策,补齐殡葬改革制度短板,使殡葬管理有规可依。

(二)大力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将丧葬礼俗改革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要内容,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丧葬观。2018年,全省共出动宣传车482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56万份,解答群众咨询7万多人次,悬挂张贴宣传标语2.4万条;各殡葬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开展鲜花祭扫、集体共祭、网上纪念、天堂信箱等祭扫方式和服务项目,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建设,将丧葬礼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推进文明村镇建设,树立殡葬文明新风。

(三)积极倡导节地生态葬法。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大力倡导佤、傣、拉祜、彝、哈尼、布朗等少数民族采取民俗火化或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等既传统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大理州建设公益骨灰堂,引导骨灰由“入土”向“入室”“上墙”转变;保山市施甸县结合民族习俗,将治丧场所与老年人活动场所相结合规划建设骨灰堂。全省实施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的县(市、区)分别达县市区总数的56.5%、37.9%。

(四)稳步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18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1300万元,资助6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玉溪市近五年来累计投入10.24亿元,先后建成67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保山市“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5.2亿元,按照“合理选址、科学规划、保护林地”的原则,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40个。目前,全省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700个,保障了农村居民“逝有所安”的殡葬需求。

(五)加强散埋乱葬整治力度。各地严格按照《2016-2020年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加大对“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坝区、城市周边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的整治力度,严控散埋乱葬坟墓数量。截至2018年底,全省采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覆土植树绿化、拆除硬化和附属设施、迁移至公墓集中安葬等方式,分类整治大墓豪华墓活人墓38.5万冢,“青山白化”、“坟墓围城围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六)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民政厅牵头印发《云南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2018年7月起,各地按照10类41项问题清单,对标对表,逐条梳理,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宣传引导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分类施策相结合、媒体监督与依靠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查处、取缔违法违规活动或责令整改落实的问题69个,解答整改落实26条举报线索;取缔打碑点、棺木制作经营点60处,查处非殡葬专用车非法运送遗体2起,整治清理公路沿线非法经营制作殡葬用品33户,注销1家不符合要求的墓碑公司,纠正停止17个殡仪馆7项不合理收费项目,取缔6个医院太平间外包经营行为,约谈部分殡葬服务机构法人,对2个经营性公墓实施行政处罚,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营活动实施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