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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2019-11-21 11:18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兴国县民政局阅读次数:399

①骨灰堂建设。年底前,每个乡镇必须先完成2个村级骨灰堂建设任务,按照每格500元标准给予补贴,2000人口以下的行政村骨灰堂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安放骨灰格位300格以上,补助15万元;2000至4000人口的行政村骨灰堂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安放骨灰格位600格以上,补助30万元;4000人口以上的行政村骨灰堂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安放骨灰格位1000格以上,补助50万元。县城周边按需求抓好几个公墓建设,消化重点工程坟墓搬迁问题,开发区、杰村要抓好示范点建设;加快与大成国资商谈建县级公墓和骨灰堂事宜。

②坟墓搬迁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其它“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坟墓迁移或立碑改卧碑任务,全面拆除“家族式”“住宅式”墓地和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平毁坟头,植树复绿。要加快进度,要坚持疏堵结合,尤其是规划区内的坟墓,要确保有地方迁,有足够的容量,铁路沿线的可视坟墓要抓紧搬迁,要利用好冬至、清明等节日习俗抓好搬迁工作。

③五项基本殡葬服务。殡葬服务机构服务要到位,要研究制定凭火化证领取抚恤金制度,并与社保等各种补助政策挂钩。

④其他保障措施。要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殡葬执法大队执法作用,乡村两级要发挥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去世信息,要切实解决好殡改办工作经费、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和殡葬改革信息员的补贴资金问题。严格按照《兴国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印发资料、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