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四川省殡葬协会    
< a href=" ">注册   |   < a href="CheckLogin/">登录           

出世与入世之间——论道教伦理之要义(宝贵贞)

2009-03-04 10:33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中殡阅读次数:1925

   《道德经》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这是处理人与自然之间道德关系的又一原则,也体现了极高的生态智慧。引导人们重视万事万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性,维护它的和谐之美,这样人与自然才能长久共存。道教继承并发展了“知和曰常”的生态智慧,以阴阳交和作为产生生命万物的前提,认为只有和谐才有生机。认为自然与生命一样是个大系统,必须从各个方面、采取各种方法加以养护才能旺盛、和谐甚至永恒。以此为原则,《黄帝阴符经》根据阴阳五行奇正变化,阐明“天人合发万变定基”之理,谓“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道教经典《抱扑子》还区分了对待自然的两种本质不同的态度:一是役用万物,一是效法自然。认为对人与自然关系了解浅薄的人,就役使万物,希图让自然物完全隶属于自已;而深知人与自然关系奥秘的人,不仅能善待自然,还能从自然之中悟出人类长生久视的道理。滥用自然只会给人类带来灾难甚至毁灭。《太平经》还提出了以保护物种多寡为富足的伦理价值观念。其中有圣人“以教天下之人,助天生物,助地养形”,普天之下,世间万物都一齐生长才算富足;对一个国君来说,能使万物齐备才是真正的富国。这可以说是道教认识生态环境的独特的视角。
    
     道家伦理思想中具有维护“生命物种平等”的理念。《太平经》上说:“风雨为其时节,万物为其好茂,百姓为其无言,鸟兽为其安静,是其效也。故治乐欲安同者,审其署置。夫天生万物,各有才能,又实各有所宜,犹龙升于天,鱼游于渊,此之谓之”。在道家看来,动植物都有存在的独特价值。对动植物的保护,不仅仅是出于一种善良的关爱,而是关系着天地生育,万物共存的根本大计,要求学道者尊重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至少有二十二戒详细规范了人应当尊重生命、善待万物、不伤自然众生的戒律。并确立了以“生”与“养”为道之本性的基本原则。《太平经》说:“道者,天也,阳也,主生;德者地也,阴也,主养”。“一物不生,一道闭不通;一物不养,一德不修治;一德不成,一仁不行,欲自知有道德与仁否,观物可自知矣。”因此,道教徒总是选择那些自然条件优越的名山作为自己修身养性的宗教圣地,特别注重宫观所在地的环境保护,所谓神仙境界,除了超凡脱俗的快乐之人,便是优美宜人的环境。并且道教还要求教徒遵守草木昆虫犹不可伤的教规,与周围动植物生活在和谐的氛围之中。如湖北的武当山、四川的青城山等,至今古树参天、鸟飞虫鸣、环境幽雅,成为人们观光旅游的胜地。
    
     重温道家伦理思想,我们得到的启示是:对待生命,当自爱乐生;对待他人,当助人为乐;对待社会,当济物救世;对待自然,当关爱有加。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当然,我们也不可一相情愿地夸大宗教伦理的作用,以为宗教伦理就可“补偏救弊”,但道教教义中所包含的“人类的普遍的文化”,会越来越受到瞩目,并得到前所未有的发扬。毕竟,“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注:
     1、《抱扑子内篇·金丹》,《抱扑子内篇校释》本,第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