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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殡葬“霸王”获刑20年

2018-12-06 10:13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安徽商报阅读次数:478

      本报讯(杨瑞芳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霸占太平间、阻挠拉尸体……12月3日上午,由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方大胜等1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后查明,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方大胜在主要从事殡葬服务业务过程中,形成了以方大胜为组织者、领导者,高理照、方宏翠、张有军为积极参加者,方华、代本军、张建、杨飞、何亮、韩浩东、谢佳伟、张兴情为其他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以方大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手段,通过滋扰、纠缠、殴打等犯罪活动打压竞争对手,形成强势地位,谋取非法利益。向同心殡葬公司负责人柏某某等人按月索要钱款以换取正常经营,实施敲诈勒索3起,勒索现金共计52万元;采取霸占太平间、阻挠拉尸体、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打砸值班室等行为,实施寻衅滋事13起;纠集多人故意毁坏同行柏某某经营的殡仪店财物;聚众殴打柏某某找来协商的许某某等犯罪活动,欺行霸市、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判处首要分子方大胜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禁止从事殡葬行业三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高理照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判处被告人方宏翠等十人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责任编辑 沈秀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