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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进一步深化殡葬综合改革

2019-01-10 04:08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巴中日报阅读次数:982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优化人文环境,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2018年12月20日,巴中市出台了《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前,每个区县至少建有1个绿色环保标准化的殡仪馆、1个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各地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有序推进,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逐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2020年底前免除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为满足社会需要,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按照《四川省“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要求,我市将加快巴中殡仪馆迁建项目、通江县梨树垭公墓改扩建项目、平昌县殡仪馆迁建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的推进。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胡雁飞介绍,《意见》指出,建立完善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建立殡葬执法队伍,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当前火化率偏低、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面窄、散埋乱葬现象蔓延、殡仪服务市场混乱、公墓违规经营以及殡葬管理滞后等突出问题。

《意见》明确,在2020年底前实现免除遗体接运、存放(冷藏)、火化、骨灰盒提供、骨灰寄存(一年以内)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墓位、墓穴、格位实行低偿或无偿提供,经营性公墓按规划墓穴总数的30%修建壁墓、地宫等立体式节地生态骨灰安放格位,以成本价向社会提供。

在加强创新管理服务模式方面,《意见》指出要围绕遗体火化、礼仪服务、骨灰寄存和安葬(放)、祭祀等环节,加强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形成一套标准化的服务流程。

加强环保设施改造

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开展生态墓地建设,推动‘绿色殡葬’发展,是遵循以人为本、着眼长效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覃英说,将生态墓地建设到村,既解决我市公办殡仪馆火化能力不足等问题,也能更好地服务群众。

《意见》明确,力争到2020年底前,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安葬设施覆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均达50%。同时将在进一步完善以减免基本殡葬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的基础上,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把树(花、草坪)葬、不保留骨灰和不立墓碑等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经营性公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采取节地生态安葬、使用可降解环保用品的逝者家属,在费用上给予优惠和减免。

“同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火葬区骨灰和土葬改革遗体进入公墓(骨灰堂)安葬安放。”覃英介绍,为强化监管力度,将积极探索殡葬行业管理执法机制,开展专项行动治理散埋乱葬、违规建墓,引导广大群众转变丧葬观念,革除丧葬陋习,形成“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殡葬新风尚。同时加大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以及加大对违法殡葬行为的查处,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