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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2月1日起,攀枝花市殡葬服务场所实行禁燃禁放

2020-11-17 10:34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1075

       原标题:注意!12月1日起,全市殡葬服务场所实行禁燃禁放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要求,12月1日起,全市殡葬服务场所实行禁燃禁放,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实施区域为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内,包括市殡葬服务中心、各县(区)殡仪服务站、公墓(含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堂等殡葬服务场所。实施内容为,禁止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殡葬服务机构;禁止在殡葬服务区域内燃放烟花、鞭炮等;禁止在市殡葬服务中心内鸣放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禁止在殡葬服务区内焚烧冥币、钱纸、香蜡、花圈、遗物等所有祭祀用品,共同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
       为做好这一工作,市民政局和殡葬服务中心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大量宣传手册张贴到街道、社区、医院等群众办事的窗口位置;加强火源管控,设置禁燃禁烧标识标牌,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坚决杜绝焚烧冥币、钱纸、香蜡,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行为;加大墓区巡逻力度,做到火源管控全覆盖,确保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