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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厚养薄葬渐成风尚

2019-08-21 04:35作者/编辑: 四川殡葬网 来源:大众网阅读次数:376

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复耕、骨灰入室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践证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深化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等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以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市两办《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出台为标志,淄博市殡葬改革进入了“节地生态安葬”新时代。

节地生态安葬 淄博引入海葬、树葬、花坛葬等新型葬法

淄博市节地生态安葬起步较早,最初主要采用骨灰入室存放形式,部分农村实行深埋复耕。2016年清明节前夕,人民日报以《小村有座纪念堂,四十三年无土葬》为题报道的高青县和店村骨灰堂,是我市早期节地生态安葬的缩影和典范。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葬式葬法改革,陆续引入了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塔葬等新型葬法,开辟了相应的绿色墓区,逐步被广大群众认可和接受。尤其是海葬活动,从2003年起我市已连续举办17届,累计撒海骨灰500多具。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市现已形成生态墓穴安葬和骨灰入室存放为主体,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塔葬等新型葬法为补充的、较为完备的葬法体系。

淄博建成公益性公墓927处 补充节地生态安葬设施

2016年以来,淄博市通过把公墓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文明镇办重点工作考核等措施,大力推进区、镇、村三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已建成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堂、骨灰楼、骨灰地宫等骨灰存放设施)927处,其中区级公益性公墓9处,镇级公益性公墓49处,村级公益性公墓869处。这些公墓墓穴面积小、覆盖范围广,是淄博市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的主体。城镇居民去世后,可以到区级公益性公墓进行节地生态安葬;农村村民去世后,可以到镇级或村级公益性公墓进行节地生态安葬。

我市经营性公墓也顺应节地生态潮流,积极投身绿色殡葬设施建设,先后建成公墓纪念设施3处,开辟新型葬法墓区7处。淄博玉皇陵公墓建设了海葬纪念碑,开辟了树葬、花坛葬、壁葬等绿色墓区。淄川区德归园公墓建设了无主无名骨灰纪念碑,开辟了草坪葬区。淄川区龙山陵园建设了遗体捐献纪念碑、骨灰地宫,开辟了树葬区、花坛葬区。临淄区黄埠山公墓开辟了塔葬区。这些绿色墓区,是淄博市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的有益补充。

海葬家属可持证到玉皇陵免费刻碑留念

目前,淄博市海葬由市殡仪馆承办。具体流程是:逝者家属持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薄、登记人身份证、火化证明或《骨灰寄存证》到市殡仪馆报名——市殡仪馆组织逝者家属到海葬地点(青岛),举行海葬仪式,组织骨灰撒海——发放《海葬证书》,逝者家属持证可到玉皇陵公墓免费刻碑留念。

到玉皇陵公墓购买树葬、花坛葬、壁葬的,到德归园公墓购买草坪葬的,到龙山陵园购买树葬、花坛葬、骨灰存放格位的,到黄埠山公墓购买塔葬的逝者家属,持购买人身份证件、被安葬人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办理购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