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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设立经营性公墓审核
2009-03-25 03:14
作者/编辑:四川殡葬网
来源:四川殡葬网
阅读次数:2075
办 事 事 项
设立经营性公墓审核
办 事 机 构
绵阳市民政局
办 公 时 间
法定工作日
办 事 地 点
绵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联 系 方 式
0816-2215400
服务内容概括
设立经营性社会公共墓地审核
政策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
申 报
材 料
前置条件:
1、符合省民政厅的公墓布局规划,以及本市公墓布局规划;
2、选址符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以及保护环境和方便群众的原则;
3、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需提供材料:
(一)县级民政部门的请示。(请示中应写明拟建公墓的名称、性质、举办单位、主管单位、位置和规划面积等)
(二)可行性报告,即公墓成立及发展的可行性研究情况。
(三)墓地规划示意图等有关资料。
(四)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意见。
(五)省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国土、规划等部门的预批材料,以及合同、章程等。)
办事流程
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向绵阳市民政局报送申请材料;
审核:市民政局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转报的书面决定,并将申请材料报送省民政厅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转报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县级民政部门。
审批、办证:省民政厅审查批准后,予以办理《四川省社会公共墓地证书》。
登记:持省民政厅批文和《四川省社会公共墓地证书》按规定办理事业或企业法人登记手续。
表格下载
四川省社会公共墓地审批表
办理时限
30日之内
收费标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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